2005年5月16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偷越国境为业蛇头逮进监狱
蔡宽元

  文成县法院近日判处组织他人偷越国(边)境的吴某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5万元,没收其违法所得5.69万元。

  “人蛇”落网
  去年五一黄金周期间,温州公安边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:一伙温州人暂住深圳,欲选择时机偷渡出境。警方立即抽调人员,展开侦查。当年5月8日,3名刑侦人员乘飞机赶赴深圳,锁定了住在罗湖区一宾馆的温籍可疑人员。两天后,边防警察将6名可疑人员控制在客房里。不久,送饭进房的一名涉案人员也落入网中。
  这伙人共5男2女,其中4人来自文成,1人来自瑞安,2人来自丽水。经审查,其中陈某是“蛇头”安排的“马仔”,他于一个月前从温州送6人到深圳,等待偷渡出境的时机。这6名“人蛇”出发前与“蛇头”谈妥,每人交纳10万元至13万元不等的费用,偷渡去西欧国家。

  截获“蛇头”
  根据“人蛇”的交代,温州边防侦查人员经过层层排摸,最终确定这起偷渡案的组织者为文成籍男子吴某。据调查,30多岁的吴某身居文成一山头,行踪不定,是一名取保候审人员,他在被取保候审一个多月后就失去踪影。警方一直在对其追缉。
  去年7月20日,温州边防侦查人员接到密报称,几个月前,有几名“人蛇”经吴某“介绍”出境,现已到达国外,估计近几天吴某会到“人蛇”家中收取费用。当月26日,边防警察驱车赶赴文成,在一路口拦住吴某所乘的汽车后将其擒获,并从车上搜出吴某收取的5.69万元偷渡费用。据其交代,此前他刚从一偷渡人员家属手中收取偷渡费用10万元,途中还掉了部分借款。
  吴某供认,在深圳查获的“人蛇”,正是他的又一“杰作”。

  竹篮打水
  吴某组织的偷渡案中,“人蛇”大多为30岁左右的成年人。
  据另一起偷渡案中的“人蛇”文成人张某交代,他欲到国外打工,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吴某。吴某得知张某的意图后,表示“包送”出境费用12万元,如被查获,罚款由吴某支付。
  去年4月初,吴某组织张某等人从文成前往深圳等待出境,由于没有安排好具体的路线,他们在深圳一住就是20多天。后他们5人偷渡到第三国,在该国边境一座小屋里,5人一呆就是一个多月。
  一天,这伙“人蛇”挤进一辆面包车,颠簸几个小时后来到山边。“蛇头”叫他们爬山过去,称前面就是目的地国。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翻山越岭,等来的却是异国警察。张某等人竹篮打水一场空,很快被遣送回国。

  臭味相投
  在吴某偷渡案中有个极为显眼的人物,就是吴某的姘妇桃花(化名)。30多岁的桃花是吴某组织偷渡的好帮手。
  2002年下半年,桃花的丈夫在吴某组织下偷渡到达异国他乡。不久,吴某前往桃花家里收取偷渡费用,两人相识。继而两人臭味相投出双入对。吴某多次组织人员偷渡,桃花则以其女友的名义卖力参与,四处联系并接送人员等。